8月29日,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,正式公布,自2020年4月起, 联合公安部、商务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广电总局等七部委,共同开展的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5年行动成果,行业秩序显著改善,后续监管将持续从严。
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司长刘松涛透露,下一步,国家将落实“四个最严”要求。
一、严格产品注册。建立特殊食品注册科学管理规程,对保健食品产品实施严格审评审批。一是严格材料要求,和严格注册申请人须提交产品研发报告、产品配方、生产工艺、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、标签说明书等材料,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;二是严格技术审查,对产品的安全性、保健功能、质量可控性进行严格评价和技术审评,并开展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;三是严格联合审查,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建立“技术联动、专家联审”机制,重点加强保健食品新原料、新功能技术审查,保证获批注册的产品安全可靠、功效明确、质量稳定。
二、严格生产许可。对保健食品实施更加严格的生产许可管理。一是质量管控更细,在生产环境、原辅料管理、质量控制、人员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;二是生产条件更严,要求生产企业应当具备提取、纯化、发酵等原料前处理生产能力,使用提取物投料的,提取物还应当取得生产许可;三是许可层级更高,全部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,建立跨省原料和产品生产许可关联审查制度,确保产品配方、生产工艺与注册备案的技术要求保持一致。
三、严格广告监管。对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广告实施比普通食品更加严格管理。一方面,在广告发布程序上,实行广告审查制度。依据《食品安全法》《广告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发布保健食品广告,应当在发布前由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;未经审查,不得发布。经审查批准的广告,要依法向社会公开,方便公众查询。另一方面,在广告内容管理上要求也更加严格,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、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;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;不得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;不得与药品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;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、证明等。
四、严格监督检查。不断创新监管方式,组织开展体系检查,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“全方位体检”。一是突出全过程、全环节、全要素穿透式核查,从深层次发现并查堵漏洞;二是突出“风险研判、分类处置”,提高监管靶向性,实现风险闭环管理;三是突出“责任对标+现场验证”,倒逼企业建立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,实现监管和服务双向赋能。
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副司长宫国强透露,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》(GB17405)已完成修订,拟于近期发布。
对原料、生产过程管理和促进产业发展等都提出了更高要求,特别是在原料管理方面,针对非纯化的发酵产物原料可能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,增加了更多证明材料或报告的要求。
5年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虽然告一段落,但国家对保健食品监管持续从严,巩固整治成果。
在监管趋严下,合规经营企业迎来了诸多发展契机。合规企业的市场空间得到进一步释放。随着违规企业被逐步清理出市场,消费者对行业的信任度逐渐回升,合规企业能够凭借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吸引更多客户。
反观违规企业,如今正面临着重重困境,可谓是毫无退路可言。一旦被监管部门查处,违规企业将面临高额罚款、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等严厉处罚,经济损失巨大。而且违规行为被曝光后,品牌形象会遭受毁灭性打击,消费者对其信任度骤降,市场份额迅速流失,最终只能无奈退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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